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郭刚堂透露庭审细节:期间三次痛哭,两人贩相互推脱拒不认罪

7月7日下午15时许,经过近六个小时的审理,电影《失孤》原型郭刚堂之子被拐案一审结束,郭刚堂走出法院后告诉海报新闻记者,该案将择期宣判。同时,郭刚堂和随他一起参加庭审的亲友团成员,均表示对两名被告人在庭审中的表现非常失望,甚至感到非常气愤。“没有任何悔罪认罪的表现。”

庭审结束后,郭刚堂走出法院接受媒体采访


(资料图片)

经过约一个小时的休息,郭刚堂接受了海报新闻的专访,详细讲述了庭审的相关细节。

郭刚堂说,其实开庭前的这些天,他就一直睡不好也吃不好,但是在家里总是会尽量保持笑着的状态。“我觉得我能够控制得住,但是在庭审现场,心里还是波动很大,还是压不住那股火。尤其是其中一名被告呼某吉,没有任何的悔罪、认罪表现,而且一直胡搅蛮缠。对于这样的人贩子,我们没有别的要求,只有通过法律的严惩,让这样的人知道拐卖应该得到什么样的下场。”

郭刚堂透露,庭审中,被告人呼某吉表示没有参与郭新振的拐卖,是另一被告人唐某霞拐走的郭新振,并在河南卖给了下家。

唐某霞则表示,是和呼某吉一起在聊城拐走了郭新振,但没有参与卖的过程,称完全由呼某吉经手。

庭审中出具了呼某吉和唐某霞在聊城拐走郭振时用到的袖珍地图、玩具汽车等证据,但双方都表示这些是对方的,自己并不清楚,“在陈述事实的时候,他们之间还是在相互推脱。”

郭刚堂说,这次庭审,是他第一次和两个被告人见面,第一次知道他们长什么样。“我问唐某霞,我说你认识我吗?她扭头看了我一眼说认识。”郭刚堂猜测,唐某霞可能是在新闻上看到过他,但是并不知道自己拐卖的那个孩子就是郭刚堂的儿子。

庭审结束后,郭刚堂不断接到媒体打来询问庭审情况的电话

记者问及,庭审中两个被告人是否表达过歉意,郭刚堂说,呼某吉根本没有承认其拐卖郭新振的行为,更别说表达歉意了,其在庭审中表现出来的完全是一种满不在乎的态度,完全没有配合庭审陈述相关犯罪事实,这让他尤其感到气愤。

郭刚堂说,庭审中他最少哭了三次,“公诉人一个字一个字把他们所做的公诉说出来的时候,我哭了;我们的律师说关于郭新振相关案情的时候,我哭了;我想了很多,也有很多想要表述的,我在陈述的时候也哭了。”

当记者问及哭的时候是何情绪时,郭刚堂直言,“应该说是五味杂陈。”郭刚堂说,直到此时,他的心情仍然没有平复下来。“希望通过今天的庭审,能够告诫那些想把黑手伸向这些孩子的人贩子,别再干这个活。相信法律、相信法院,能做出公正的判决,能够严惩这两个偷我孩子的人贩子。”

郭刚堂在庭审中的陈述提到,即使找到了孩子,其实也不是一个圆满的结局,对于每一个家庭而言,找到只是一个起点,怎么样能够让情感慢慢回归,还要有一个过程。

郭刚堂透露,本次庭审他也附带提出了民事诉讼。但他想的更多的是,让人贩子得到严惩。“不是多少钱的问题,苦也好,难也好,我觉得对于孩子也不公平,孩子的人生会一直处于困境里,这什么时候是个头,根本就没有消停的时候。”

开庭前夕,郭刚堂接受海报新闻采访

郭刚堂透露,开庭前夕,他曾问过儿子的意见,是否想来参加庭审,“孩子说工作有点忙,晚几天再回家。总的来说,孩子也好,我们也好,有些东西我们也该放下了。”

但郭刚堂说,他永远不会谅解两名被告人。“没有任何借口让我们去谅解,我没有办法去谅解。”目前两名被告也没有向他提出寻求谅解的诉求。

采访最后,郭刚堂提出,希望媒体能把更多的关注给到那些正在寻亲路上的家长们,他们更需要曝光度,更需要关心和关爱。

2023年7月7日9时30分,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呼某吉、唐某霞拐卖儿童一案。被害人近亲属,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及诉讼代理人,被告人呼某吉、唐某霞及其辩护人到庭参加诉讼。该案将择期进行宣判。

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:1997年至1998年期间,被告人呼某吉、唐某霞以出卖为目的,拐卖郭刚堂的儿子郭新振等四名儿童;2001年,呼某吉又与他人(另案处理)以出卖为目的,拐卖一名儿童,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二人刑事责任。

7月7日上午8点半,郭刚堂在法院门口接受采访

据海报新闻此前报道,1997年9月21日,郭刚堂年仅2岁半的儿子郭新振被拐。此后的24年,一个人一辆摩托车,郭刚堂开始了漫漫寻子路,车后插着一面旗子,旗子上是孩子两岁时拍下的一张照片。从此,北到漠河,南到海南,他去了西藏以外的全国所有省份,先后报废了10辆摩托车,风餐露宿的寻子苦旅约50万公里。2015年,郭刚堂的这段经历被改编为电影《失孤》。近年来,他也作为《失孤》原型的身份为更多人所熟知。

2021年,公安部运用科技手段,结合实地走访,发现郭刚堂儿子被拐案件重要线索,山东、河南、山西等地公安机关通力协作扎实工作,成功找回郭刚堂被拐儿子郭新振,抓获了拐卖他的一男一女2名犯罪嫌疑人。

2021年7月,郭刚堂与儿子相认

据嫌疑人呼某吉、唐某霞交代,1997年两人为恋人关系。当年,呼某吉带唐某霞来到聊城,呼某吉在聊城汽车站附近一旅馆等待,唐某霞独自出门寻找作案目标,当发现当时两三岁大的男孩郭新振后,唐某霞抱起郭新振就跑,打车前往汽车站附近与呼某吉会合,随后与呼某吉一起乘长途汽车返回河南,由呼某吉将郭新振贩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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